夏令营提案内容 夏令营提案内容怎么写

吉萨夏令营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夏令营提案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夏令营提案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部分地方为了防止学生溺水,要求老师假期当“池塘看管员”,你怎么看?

谢谢文轩阁朋友的邀请!

夏令营提案内容 夏令营提案内容怎么写

作为教师的我,看到这个问题,本能的动作就是骂娘,这不是胡扯淡吗?无论是学校还是主管部门,如果让教师暑假当“池塘看管员”,做出决定的人,都是脑子烧坏了!

让教师暑假当“池塘看管员”,这不仅不是负责任的行为,而是一种违反行为,作为老师,应该坚决予以抵制,如果有人强行要求,应该走司法渠道,法庭上见!

其一,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安排教师去看管池塘,剥夺了教师休假的权利,是一种违反行为。

其二,《教师法》第八条,明确要求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反复学习第八条,也没有找到可以安排看管池塘的义务,这是将教师职责无限扩大。任何一个职业,权责必须对等,这样将教师职责无限外延,是对教师的一种侵权行为,教师完全有权拒绝。

其三、池塘沟渠各有隶属各有其主,归属于谁,应该由谁负责。属于公共的,应该由政府负责,无论怎么胡扯,也扯不到教师头上。哪怕教师就是想管,也无权管理,教师若要真的去管理,属于对池塘所有人的侵权,学校或者主管部门,莫非是要让教师去侵犯他人权利?

我们强烈呼吁,学校或者有关部门,别再胡闹了,是谁的职责谁去履行,教师对于学生安全方面的职责,就是在校期间,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放暑假后,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由其监护人负责,跟教师没有丝毫关系,不要无事生非自作多情,好吗?!

这是一个责任范围的问题。学生是未成年人,活泼好动,思想不成熟,安全系数很小,那么,由谁来负责孩子的安全呢?在学校应该由教师负责,在校外就要由法定监护人来负责。

暑假期间,学生不上学了,也是教师的休假时间,要求老师们当“池塘看管员”,既剥夺了教师的休假权,也扩大了教师的职责范围,从两方面侵犯了教师的正当权益。

如果说担心学生的安全,学校会在放暑假之前,让学生带给家长有关防溺水安全教育的一封信,由家长签名,将回执交给学校,这就等于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了提示,做好了安全宣传的工作。假期里孩子若是发生溺水事件与学校无关,这是家长的责任,要追责也是池塘的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的责任。

从这件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有些人的眼中,教师还是弱势群体,责任无限扩大,权利被任意侵占,令万千从教者心寒,实在是一个不该发生的事件。

池塘看管员是义务的还是有报酬的?

如果是义务的,对不起!老师没有这个义务!

如果是有报酬,老师们!我看咱们可以考虑!

暑假在即,为防止学生溺水,当地镇村能够想到这一点这一层,已经够难为他们的了!

学生享有假期,老师也具有同样的权利,没想到会被池塘看管员这个飞来的职务所捆绑!我个人认为当地政府做得有点欠妥!池塘是集体的池塘,我认为谁受益谁主管,谁拥有谁负责,或在池塘四周圈起围栏、围起护栏,或栽上警示牌,或成立联防看护小组,那是镇村的事情!老师没有那个义务!若果小组确实需要学校和老师配合,实行群防群治那是一个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即便这样也得征得学校和老师的同意,因为村里不会给老师开资!

可话也得说回来,每年暑假期间,全国各地或多或少都会有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未雨绸缪确实能够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比如放假前学校可以召开专门的安全教育大会予以警示,通过签订家校共建安全协议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过开展定期家访等手段加强学生暑假期间安全教育,我个人认为也是很好的办法!而不是动不动把老师拉进来以充当什么所谓的池塘看管员来确保学生的安全,这个有点硬性摊派的意味!

这是老师职责。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学校教育,老师天天都讲安全。可是,还是有学生私自去池塘游水,以至溺水。这说明,老师的学校教育,不够严格。为了杜绝学生私自到池塘游水而发生事故,老师应该轮流看守池塘。这样,才能震慑学生。

老师假期多,放假后。不用上班,就有工资收入。而对于学生,假期诱惑多,天气炎热,可能会结伴私自到池塘游水。虽然老师在课堂上讲安全问题,甚至拉横幅“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游泳”。可是,长长假期,那个学生会记得这么多。为安全起见,老师假期轮流值守池塘,可以更好杜绝学生来游水。又体现老师的工作价值,避免那些眼红老师工作休逸的人闲言。很好,值得推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夏令营提案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夏令营提案内容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夏令营消防直播内容 夏令营消防直播内容怎么写

夏令营会议内容 夏令营会议内容怎么写

相关阅读